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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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本网站”指由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发布的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分销、销售要约,或招揽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的邀请或要约。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可更改或修订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毋须事前通知,本公司并不承诺实时更新本网站信息及资料。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尊敬的投资人:
您好!
根据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对“万丰友方贯富创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变更如下:
变更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包括交易所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优先股、证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场内期权、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担任投资顾问的信托计划。本基金可以参与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
变更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含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优先股、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的)、场内期权。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
本次投资范围变更不影响基金投资策略的运作,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出赎回申请,管理人将设置7月20日为临时开放赎回日统一办理赎回。
我司承诺合同变更生效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要求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万丰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